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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山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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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--平山镇--内设机构及职能

  党群办公室
  1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落实街道工委的决议、决定;
  2、组织实施党建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思教育、管理工作,负责社区的党组织建设工作;
  3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做好辖区精神文明单位的上报审批和社区文明家庭、文明楼院的评选等工作;
  4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,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,对党员干部进行清正廉洁教育,查处违纪案件;
  5、负责统战工作,做好台胞、侨包工作,发挥他们的作用,为祖国统一做贡献;
  政府办公室
  1、负责镇政府的行政、事务性工作;
  2、负责镇政府的印鉴、文档的管理工作;
  3、负责草拟镇政府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以及上级部门报送各类文稿和信息工作;
  4、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;
  5、负责机关保密工作;
  6、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;
  经济办公室
  1、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和经济纪律,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,全面落实经营机制改革工作;
  2、严格执行国家预算、决算制度,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全年预算、决算和财务报表;
  3、根据年度财政预算,组织财政收入,管理财政支出,做好预算收支平衡工作;
  4、负责街道办事处各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,办理财政专户、负责机关财务工作;
  5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协税护税,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及时、足额上缴;
  6、依法对街道各项经济活动监督、检查、维护财经纪律,发挥街道一级财政作用;
  7、负责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年度经济计划,定期提供全镇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报告;
  8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,负责引进人才、创办新企业、开发新产品的协调服务工作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;
  9、负责企业经济指标的统计汇兑工作,按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表,管理集体企业资产;
  10、协调与企业的关系,为企业提供服务,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,监督企业办理建帐监管业务,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经济核算,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。
  农村经济管理中心
  1、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
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;负责村财乡代管的运行工作;负责村级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;负责监督、检查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对集体资产进行审行、评估,保障集体资产保值、增值;负责处理侵占、损坏、丢失集体资产的案件;负责农民收益分配测算、分析;负责全镇农村收益分配的统计及日常统计工作。
  负责宣传、贯彻和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的各项政策、法律和法规;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土地及其它各业承包合同的签订;负责农村承包合同的审查工作;负责农村承包合同调解和仲裁工作;负责指导农民土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。
  3、农民负担管理
  负责村级范围内“一事一议”筹资筹劳和监督及其他有关农民负担工作。
  4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
  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初步的组建工作;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相应的工作;负责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、统计调查研究工作;负责农民经纪人的发展、管理工作。
  5、农村劳动力转移管理
  负责宣传、贯彻和落实国家、省及哈市、阿城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政策;负责收集、管理和发布用工信息;负责为农民工进城提供组织介绍、报名登记和衔接派送服务。
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
  (一)宣传畜牧业的方针、政策;制定畜牧发展规划及完成具体措施;搞好技术咨询服务与先进技术的推广,抓好本镇的畜牧防疫工作。
  (二)负责全年科技培训、实用技术、实验示范推广工作;全面指导好三大作物规范生产和防虫、防病工作;协调各村按上级部门做好水利、水保工作;搞好水产养殖工作。
  (三)负责拖拉机、农用三轮车的技术状态检验工作;推广先进农机新技术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。
  农村文化计生服务中心
  (一)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工作,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及有关报表工作,婚育新风知识、《计划生育法》、《计划生育条例》宣传工作。
  (二)负责全镇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,文化娱乐场所检查整治、整顿工作
  (三)负责全镇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。
  监督举报电话:53834128

主办单位: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
承建维护: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备案编号:黑ICP备05002590
网站地址: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 电子邮箱:acqzfb@163.com 邮政编码:150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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